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办事指南

时间: 2018-12-26 08:56
 适用条件: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参加技能培训合格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所需材料:

1.《吉林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办班申请表》;

2.《吉林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补贴申请表》;

 3. 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4.《吉林省农民工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

5.参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6.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与学员签订);

7.劳动合同(未在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的需提供);

8.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窗口受理网站公示。请您每年4月、9月在法定工作日的8:3011:3013:0016:30到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4号窗口(船营区解放中路159)。并承诺30个工作日办结;办理结果通过就业服务局网站(http://www.jlsjob.com)公示,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核准人员。

窗口咨询电话:0432-620475110432-62047531;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