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条件:
人事档案在吉林市就业服务局保管的人员。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代办人需持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职工档案借阅介绍信(参保人员专用);
3.档案接收函或介绍信(被企业录用时由企业提供)。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即来即办。请您在法定工作日的8:30~11:30,13:00~16:30到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1号窗口(船营区解放中路159号);当场取得结果。
窗口咨询电话:0432-62047500;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咨询网址: http://www.jlsjob.com。
办理流程:(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