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24-10-30 11:43
咨询主题: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相关问题 |
咨询内容: | 想咨询吉林市人社局
当地对于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的政策要求,包括前期的准备工作,比如前期是否需要做国央企单位认定以及所指单位的定义(比如是指退休人员的社保单位还是劳动合同签署单位)、签订移交协议手续,具体移交的具体对接部门,是否存在移交费用,能不能单个移交
是否能够接收户籍地在当地,且在当地退休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存在公司)是否能够接收户籍地在当地,但是在北京办理退休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
是否能够接收户籍地不在当地,但是在当地办理退休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非北京上海)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 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电话:0432-62049330。 档案问题请咨询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2507901。 |